我是地府判官的代理人。
七歲時,我為病重的竹馬向地府借命。
並以妻子的身份,替他還了十八年的陰債。
可他回國娶我那晚,卻拿走我的判官筆,跟金絲雀在婚房聚眾玩藝術。
人體彩繪畫滿全身。
還要在神秘的三角地帶寫對方的名字。
我趕去阻止。
他連眼皮子都沒抬。
在筆下當畫布的金絲雀,不屑地衝我撇了撇嘴:
“用你的筆,隻是給你提個醒......”
“他的人和心都是我的,你除了孟太太的名頭,什麼也別想得到!”
名字寫完,陰差就該來索命了。
我朝他們伸手,冷聲道:
“想去地府報到,我成全你們!”
“筆拿過來,我先寫封表文給地府,解除夫妻關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