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見賀廷時,他隻是個渾身是血的街頭仔。
唯一幹淨的,是把我名字紋在胸口時笨拙的真心。
後來得勢,他大手一揮將半個銅鑼灣送給我當聘禮。港島人人都知,我宋雲開是他的命。
直到今天,賀廷養的小明星登堂入室。
挺著肚子,眉眼彎彎地勸我:
“宋女士,你是現在自己體麵地走,還是等我兒子長大了,趕你走?”
我抬手,直接讓人拖她下去“生孩子”。
賀廷看著她身下的一灘血,動了怒。
拿刀橫上我的脖子,教訓道:
“宋雲開,你要知足!”
我輕笑,槍口抵上他的心臟。
“你真的變心了。還好,我沒變心。”
“我最真的心,就是我的野心。”
砰。
槍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