刷到一個熱帖:“兒媳婦有個陪嫁房,該怎麼勸她讓出來給我小兒子結婚用。”
評論區一片嘲諷。
“但凡你把這些對付兒媳的心眼子用在正事上,還用的著走這旁門左道?”
“再次證明女孩子不能低嫁啊,兒媳婦有陪嫁房說明家境不錯,怎麼瞎了眼跑你家來扶貧。”
但也有人認真出主意。
“簡單,你先給兒媳一個月房租,就說隻是借來裝個門麵等結完婚就還。但到了日子可就請神容易送神難了。”
在大家的罵聲中,題主馬上點讚。
“這個主意好,反正嫁進來連她都是我家的,房子更應該是我說了算。”
我看了一陣惡寒,這時婆婆走了進來。
“你弟弟就要結婚了,能不能借你那套房子用一下?”
“就用一個月,辦完喜事馬上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