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弟弟死在過年探親的高速路上。
臨死前,他把妻子同肚子裏未出世的孩子托付於我。
為了照顧弟弟的孩子,我對江琴百般照顧,甚至犧牲自己的婚姻,隻為給孩子一個健全的家。
七年來,我自問對江琴母子問心無愧。
可是她從未看我一眼,連帶孩子也厭惡我。
心灰意冷下,我提出離婚。
江琴直接把離婚協議丟到車外,蹙眉道:如果你現在從車裏跳下去把離婚協議撿回來,我就同意離婚!
我看著她的速度越開越快,沒有猶豫,打開車門跳了下去。
三天後,各大新聞報道:江氏集團總裁的老公從一百碼的高速路上一躍而下,摔斷了雙腿,一步一步爬到離婚協議麵前用血簽下自己的名字,昏死在路邊。
江琴,林歲,從此都與我無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