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學期間,我讓養妹免費住我的婚房,她卻趁我不在,把全屋定製的紫檀木地板全撬了。
三年時間,她把價值百萬的古董級地板,偷賣了八十多萬。
她以為我遠在國外,又沒收她房租,就真的毫不知情。
直到她用贓款買了新房,在喬遷宴上,我當著所有親友的麵,把她變賣地板的交易記錄和監控錄像投在了她家嶄新的LED牆上。
她尖叫著癱倒在地,哭嚎著說我們是一家人,不該這麼絕。
我笑了,反手撥通了經偵大隊的電話,並亮出了我的鑒定報告和結案申請:
《侵占與盜賣高價值特殊動產的定罪量刑研究——以紫檀木地板跨國追贓案為例》
“家人?別逗了,你隻是我回國述職的投名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