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媽離婚後,我的生存變成了一場卑微的“報銷製”。
他們約定不再直接給撫養費,而是讓我把每天的花銷發在三人群裏,他們審核通過後再AA
轉賬,備注“今日施舍已到賬”。
我像個討飯的乞丐,每一筆開支都要小心翼翼地解釋用途,生怕被“拒付”。
有次我多買了一本輔導書,群裏立刻炸了鍋。
【張誌強,你閨女學會亂花錢了,這五十塊你出我不當冤大頭!】
【王秀敏,你真好意思?你給你那繼女報兩萬塊的歐洲夏令營時,怎麼不嫌貴?】
他們吵完又分別私聊我,說爸爸/媽媽賺錢不容易,你要體諒,我們是最愛你的。
直到那天,我急性闌尾炎疼得在地上打滾,在群裏求他們來醫院簽字,他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