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從小就是旁人口中“別人家的孩子”,沒有父母的托舉,就能憑本事名列前茅。
可學校推舉她保研清北時,我卻跪在校門口,請求學校取消女兒的保研資格。
“宋女士,聽說順位第二名就是你的侄子宋聞硯,你難道是為了當伏弟魔,所以才執意要你女兒放棄嗎?”
“還是說你嫌棄沈絮同學是個女孩,打算把所有的錢都留給你三歲的兒子?”
女兒跪在我麵前承諾:
“媽,我會勤工儉學,一天三餐隻吃一個饅頭,省下的錢留給弟弟,我可以申請走讀,每天下課我就回家照顧弟弟。”
所有人都指責我不配當個母親。
“拜托有些歐巴桑沒錢就別亂生娃好嗎?自己倒是爽了,生下來卻要還在讀書的女兒養這麼小的弟弟,要點臉吧!”
我眼神麻木地看向其中一個記者。
“你知道嗎?我的女兒…不是我的女兒了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