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十八歲那年,被財閥顧家接回。
他們說她是被拐賣的真千金,而我是人販子的老婆。
臨走的那天,她跪在泥濘的山路上,磕破了頭懇求顧家帶我一起走。
“我媽是無辜的,她心智隻有八歲,她護了我十八年,我不能拋下她一個人。”
我被接回了顧家,住在不見光的地下室三年。
隻能偶爾透過樓梯的縫隙,觸摸女兒華麗的裙擺。
終於,在我尿著褲子出現在訂婚宴的滿堂賓客前,怯怯地叫了她一聲女兒後。
她粗暴地將手裏的紅酒杯砸向我的頭。
血霧朦朧間,她用盡全身力氣流著淚咒罵我:
“誰是你的女兒!你不過是人販子留下的一條狗,一條我恨不得親手掐死的瘋狗!”
太好了。
她這麼恨我,等我真的死的那天。
她是不是,就不會哭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