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認回秦家的第三年,我的三次認親宴都失敗了。
第一年,我被當眾汙蔑為偷手表的小偷,淪為整個名流圈的笑柄。
第二年,我被推下泳池,高燒昏迷三天三夜,險些喪命。
第三年,一份偽造的親子鑒定砸在我臉上,秦母當場宣布與我斷絕關係。
而每一年的鬧劇,都以假少爺淚流滿麵的承認錯誤結尾。
可全家人卻對我說:
“明軒也是怕你分走我們的愛,鬧點脾氣而已。”
“你已經是秦家的兒子了,何必斤斤計較。”
直到第四年的認親宴,秦明軒以死相逼。
我為救他從高台摔落,右腿粉碎性骨折。
全家人圍著受驚的秦明軒噓寒問暖,隻托管家給我帶一句話:
“認清自己的身份,不要來打擾明軒休息。”
我摸著斷腿,笑得流出眼淚。
不是秦明軒不想我分走他們的愛,是秦家人根本不想認我。
既然如此,這秦家,我不回也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