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99次在律所加班修改辯護詞時,
主任忽然把鋼筆往桌上一摔。
“小王,有時候我挺想把你調去行政部的,你更適合端茶倒水。”
我身子一僵,刪掉了剛引用的法條,電腦屏幕倒映出我蒼白的臉。
他搖了搖頭:
“案卷理得整齊,熬夜查資料這種事,我花800塊錢就能請人幹一個月。”
“我給你開2000塊工資,是需要你做核心助理的工作。”
“我需要庭審上能說得對方啞口無言,跟客戶聊兩句就能簽單的,而不是你這種隻會悶頭抄案卷的木頭。”
我機械地點著鼠標,一言不發。
大概是我鼠標點得太用力,主任放軟語氣。
“你也別不服氣,幹咱們這行,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分。”
“上次那個案子,明明證據都齊了,你一跟進就出岔子;上周那個合同官司,你跟著去開了次庭,就敗訴了。”
“客戶轉頭就跟我吐槽,說我找了個災星,你說這案子能贏嗎?”
我沉默,明明是他執意讓穿黑絲短裙的實習生林玉去發言,有損公司形象,
他卻將這半年來所有敗訴的鍋都扣在我頭上。
換成剛畢業,我可能會紅著眼道歉。
可工作三年,我隻覺得胸口堵得發悶。
我想,是到了辭職的時候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