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丈夫顧言指著我給兒子買的十元玩具車。
當著婆婆的麵,在家庭賬務Excel表上,將我的生活費從3000改成了2500。
“媽,您看。我讓她管家,不是讓她隨心所欲地亂花錢。今天是一個十塊錢的玩具,明天就是一百塊的裙子。這個家,不精打細算,早晚要被她敗光。”
我每天對著賬單核算到深夜,不敢和閨蜜喝一杯下午茶,連買一包衛生巾都要對比三家價格。
我的人,我的生活,都被那張Excel表死死釘住。
在他再一次因為我買的酸奶貴了兩塊錢而辱罵我“敗家”後,我終於崩潰。
我打開電腦,顫抖著向全網最頂尖的離婚女律師發了一封郵件:
“林律師,您好。我想谘詢離婚,如何在不被我丈夫發現的情況下,為自己和孩子留下一筆能活下去的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