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六十歲結了二婚,讓我做伴娘。
可在婚禮當天,她那剛滿40的老公讓人用膠帶將我和女兒捆綁在單車上。
他喊道:“我這個兒媳婦是難得的有福之人,吻到就是得到。”
“走過路過別錯過,大家都來嘗嘗鮮。”
這話一出,現場立馬沸騰起來。
瞬間,男方親友們按著我的頭強吻於我,我拚了命保護女兒,讓他們拿開自己的臟手。
可他們不僅沒有停手,反而更加瘋狂撕扯女兒的衣服。
“這小女娃皮薄柔嫩,摸她我的福氣漲得更快。”
聽著女兒不斷的哀嚎,我喊到嗓子出血,他們
也不肯罷手。
好不容易報了警,婆婆卻對孩子拳打腳踢:“你爸隻是和你開玩笑,你怎麼這般小肚雞腸?”
“誰家結婚不是熱熱鬧鬧的,這一點你就不如人家念念,念念為了我的婚事,人家忙前忙後,你呢?連個不值錢的賠錢貨都不讓你公公玩玩,根本就不配做我家媳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