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女婿要把地下室改造成“下沉式客廳”。
我作為退休工程師,知道在承重牆下深挖三米,是自掘墳墓。
勸阻無效後,我熬了七個通宵幫他們重新設計,用最穩妥的方案,並做了二次加固。
後來,樓體隻出現了幾道裂縫,遠沒到危房的程度。
可他們卻因此恨上了我。
女婿指著我的鼻子罵:
“當初要不是不懂裝懂瞎指揮,根本不會裂!”
“都是你害的!”
他們把所有鄰居的怒火都引到我身上,對外宣稱我是“總設計師”。
導致我被憤怒的鄰居當眾打死。
再睜眼,我又回到了他們拿著設計圖,興衝衝來問我建議的那天。
這一次,我笑著說:“這圖紙太保守了。”
“要我說,直接挖三米,再把那幾根礙事的承重柱,一起敲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