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娘是永昌侯府嫡女,十六年前上元節被擄進山匪窩。
她被逼著伺候暴戾的山匪,生下七個死胎,隻活了我一個。
山匪們都說我癡傻,三歲不會言,五歲不能走。
他們不知道,我隻是懶得理這些螻蟻。
山匪頭子醉酒後逼我娘跪烙鐵,我就把他子孫根砸成碎肉。
二當家想欺辱我娘,我折斷了他的手腕,將他扔進寨子的糞坑。
直到十歲那年,我一把火燒了整個匪寨。
背著我娘走了三個月,來到了她口中的長安城。
站在永昌侯府門前,我娘氣若遊絲,我衣衫襤褸。
門房卻輕蔑地丟出幾個銅板,“今天是大小姐回府的日子,臭乞丐滾遠點。”
我卻拿出一枚玉佩,“我娘才是嫡女,你說的大小姐又是什麼玩意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