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歲,我跟付之和一起進了福利院。
為了吃飽飯,兩個人抱團取暖。
瘦瘦小小的他替我打跑欺負我的胖子們。
我給他渾身貼滿創可貼,摟著他驅趕蚊蟲。
一直到二十歲這年。
我們終於有了一家小小奶茶店,和三十平的舊樓房。
他卻被親生家人找回,搖身一變成付家身價千億的小少爺。
許家千金跟他有婚約,且確診人格分裂,無時無刻不粘著他。
他看她的眼神總冷冰冰。
夜裏他偷偷摟著我道:“翹翹,我不會跟她在一起的,我這輩子,下輩子,下下輩子都是你的人。”
在他第99次為討她開心,跟我說分手時。
我當晚收拾行李,離開了那間舊樓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