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拐賣進鬥獸場,跟餓狼搶食,跟棕熊搏命。
我隻學會一個道理:示弱就會死。
老大說,贏不了比賽我連餿飯都沒得吃。
我就尾隨吹黑哨的裁判,咬掉他三根手指。
老大拿蘸著鹽水的鞭子抽得我皮開肉綻,把我丟去深山喂狼。
三個月後我帶著狼群回歸,將老大全家撕成碎片。
十年後我被父母尋回,養女秦柔指著我救回來的雪狼,哭著對爸媽說它太凶,會傷人。
第二天,她帶著寵物醫生要給我的狼“安樂死”。
我當著她的麵,把那管針劑推進了醫生的脖子。
爸媽驚恐尖叫,哥哥一巴掌甩在我臉上,罵我是沒人性的畜生。
我咧開嘴角,呲著染血的牙:“沒錯,我是畜生,歡迎來到我的鬥獸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