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顧生命危險,跳入失控的洪水裏救上了落水的小孩。
市裏得知此事,給我頒發見義勇為獎,就連小孩的父母也要給我獎勵一套房子外加一千萬現金。
可閨蜜知道這件事後卻第一個站出來反對,
“救人就要當無名英雄!”
“你去領獎的話,和那些市儈小人有什麼區別?別人會說你是為了錢才救人的!”
上輩子我就是聽信了她的鬼話,在頒獎儀式上遲遲沒有露麵,還回絕了所有采訪。
突然有個匿名網友發帖。
【其實小孩就是她推下水的!所以她才不敢出來露麵!】
我還沒來得及澄清,閨蜜卻直接開起了直播。
“家人們,我給你們爆個猛料!我那個閨蜜從小就是人麵獸心,為了出名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!”
此話一出,我成了全網公敵,所有人都恨不得我去死。
閨蜜卻被捧成勇於說出真相,公私分明的新時代女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