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天生的淚失禁體質。
跟人吵架從沒贏過,還沒開口眼淚就啪嗒啪嗒往下掉。
街坊四鄰欺負我性格軟弱,就連路過的狗都追著我狂咬。
直到十八歲這天,養父母要把我嫁給村裏的老光棍,好換錢給弟弟娶媳婦。
卻沒想到,我竟等到了親生父母來認親。
進家門前爸媽對我反複叮囑。
“嬌嬌脾氣火爆,一會見到她,你可千萬不要跟她起衝突。”
隻見假千金拿出一份專門為我定製的家規逼我簽字。
“我才是爸媽最愛的女兒,在這個家裏,隻有我不要的東西才輪得到你。”
“這九十九條家規,你但凡有一條沒有遵守,我就讓爸媽把你趕出家門!”
我低下頭惴惴不安地絞著手指。
心一橫,撲通一聲跪倒在地,咚咚咚給她磕了三個響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