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老公結婚後,他把愛給了我,錢給了他媽,縱容給了他妹。
他說他媽辛苦一輩子,現在是時候享福了,於是,我們搬出主臥,迎接他媽。
他說妹妹還小,不放心假手於人,於是,我的書房拆了給她當臥房。
他說,他要照顧家,轉眼辭去月入三千五的摸魚工作,讓我每月給他兩萬零花錢。
沒辦法,我隻得家教外賣連軸轉,風裏來雨裏去,努力地撐起這個家。
直到我在送餐時因為補貼家用頻繁賣血導致昏厥後被開除。
“兒啊,再從宋槐那騙騙錢,你抓緊這幾天讓小莉懷上算了,囡囡也該當姐姐了。”
熟悉的聲音傳來,我站在房門口,隻覺遍體生寒。
囡囡是老公口中的妹妹,小莉是老公口中前來暫住的同鄉,可婆婆的意思分明是......
我被活活氣死,再睜眼,回到我與老公領證的那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