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讓我在外別惹事,卻告訴弟弟別怕事,天塌下來都有你姐替你還債。
五歲那年,弟弟玩火點了鄰居家剛熟的麥子,媽媽把我推出去。
我挨了一夜的鞭子,血淋淋地被扔到燒焦的莊稼地裏。
十一歲那年,弟弟霸淩了同學,我媽說是我幹的。
我被氣紅了眼的家長綁在村口的樹上,三天三夜滴水未進,隻剩下一口氣。
十八歲,媽媽一把奪過我的高考錄取通知書,塞給弟弟。
沒給我一分錢,把我趕出家門:
“養你個賠錢貨到18歲,現在馬上滾”。
正當我拿著癌症晚期的檢查單時,離開家三年後的媽媽第一次打來電話。
我以為她終於想我了,可她的話卻像一盆冷水澆到我頭上:
“你弟弟殺了人,你回來替他頂罪。”
我顫抖著聲音,“媽,我快要死了”。
“死了就死了,要不是你對你弟有用,你根本活不到現在。”
“整天要死要活的,你以為我會信你?要死也得給你弟弟頂完罪再死。”
“你的命都是我給的,要你去死怎麼了?”
我把檢查單扔進垃圾箱,如媽媽所願,我就要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