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歲時,因為我貪玩弄丟了小狗。
爸爸走了長長的山路,葬身泥石流。
從那之後,溫柔媽媽變得暴躁極端,我成為她還債的工具。
她恨我任性害死了爸爸,拚命打我在債主麵前賣慘。
最後,把我賣給債主當媳婦。
就在我終於能夠托舉媽媽妹妹時,我卻在十八歲的年紀,活生生被惡魔丈夫家暴致死。
生命的盡頭,我曾嘗試自救,卻收到妹妹冰冷的回應。
“打打打!我在打遊戲你知不知道?!為了不給我交學費演戲給我看?你別忘了,我爸是被你這個賤人害死的!你就是死,我也不會放過你!!”
我呆呆望著屏保上,媽媽和妹妹的合照。
指甲嵌進牆壁裏,伴隨著心痛,留下又長又深的劃痕。
也對,我這樣的賤人,死不足惜。
可後來,爸爸卻披金戴銀從國外歸來認親時。
他們來認領我變形的屍體,都崩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