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哥準備國慶帶嫂子出去旅遊,假期剛到,我就急匆匆趕回家當“德華”。
卻在高鐵上接到了嫂子打來的電話:
“瑤瑤,你哥說你國慶要在你爸媽家借宿,住宿費記得轉給我,賬單明細發你手機了。”
“都是親戚,水電物業費給你免了,但這段時間你兩個侄子的一切花銷全權由你承擔。”
“你爸媽的錢都是留給你哥養兒子的,你一個賠錢的賤丫頭就別給臉不要臉,成天惦記。”
我看著她發過來的賬單明細:
國慶總共8天9晚,市中心酒店均價是每晚300,節假日上調200,家裏三室一廳算是四間房,合計金額一萬八。
這個金額不是三五千,也不是三五萬,偏偏是一萬八,我一年的生活費......
見我發現端倪,電話那頭的嫂子裝也不裝了,發瘋似的怒吼:
“張瑤,我告訴你,小時候的錢我既往不咎。但十八以後,你花多少錢,我就讓你原模原樣給我吐出多少來!”
我不禁一陣嗤笑,反手就改簽了去大理的機票——
假期還是應該好好享受的,至於“嫂子的錢”,我倒要看看她有沒有本事守得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