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反骨,專門斷別人的活路。
大伯說堂弟下地掙的工分比我多,多分兩個窩窩頭是應該的。
於是我一鋤頭砸斷了堂弟的腿,讓他倆的工分一樣多。
大伯家不敢要我,把我送給了鎮上的屠夫當養女。
屠夫老婆嫌我手臟,不讓我上桌吃飯。
我轉頭就把院裏的豬食全倒進了她家飯鍋裏。
所以當我那個廠長親爹找到我時,全鎮的人敲鑼打鼓把我送走。
屠夫老婆抓著我爹的手哭得上氣不接下氣:
“這孩子心是黑的,你可得看好她!”
我爹當時還不信。
直到回了家,我的新妹妹當著所有人的麵,淚眼婆娑地看著我:
“姐姐,爸爸留給你的鋼筆,我用慣了,你讓給我好不好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