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的時候,讓一雙女兒選擇跟誰。
大女兒學習優異,選擇和條件更富有的爸爸一起生活。
小女兒一事無成,和我一起擠在一個狹小的出租屋內。
雖說我條件不如她爸爸,但也盡己所能的對她好。
主臥讓給她住,省吃儉用,打三份工,隻為給她更好的生活。
她想要的東西,我都送到她跟前,滿足了她的所有條件。
可她還是不滿足,總是說跟我沒享福,還總是吃苦受累。
每天都要跟她爸爸視頻,說羨慕他們的豪門生活,字字句句都在抱怨我照顧不好她。
可人到中年,我不隻是要上班,照顧她,還要照顧我生活不能自理的年邁父母。
一件件事情壓在我身上,讓我不堪重負,小女兒還吵著要喝她爸爸剛生的兒子的滿月酒。
我受不了,跟她吵了一架,被她氣得腦梗住院。
在生命的最後一刻,小女兒還在抱怨:“我當初就不應該選你這個沒本事的媽,讓我吃盡苦頭!”
我被她氣得死不瞑目。
再次睜開眼,我回到了離婚的這天。
小女兒搶先一步:“我選爸爸,我要跟爸爸過好日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