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我家借住的表妹是個笨蛋美人。
參加生日宴時,我千叮萬囑她,在場的都是大人物,不要隨便惹事。
結果她轉頭就偷了宴會主人的藍寶石放入我的包中。
我被當成小偷,逐出了宴會廳,成了整個上流社會的笑話。
我生氣的讓她去自首,坦白一切。
她卻一臉委屈,“表姐,我是看你一直盯著那顆藍寶石,以為你喜歡才拿給你的......”
我的未婚夫也袒護她。
“珍珍是一片好心,要怪就怪你自己眼不幹淨,非要盯著人家的藍寶石看!”
我被氣病了,臥病在床。
她卻說生命在於運動,強行將我從家裏拖出去玩峽穀大漂流。
漂流船上,她不小心紮破了我的救生衣,將我推下河中。
麵對我冰冷的屍體,她在我爸媽麵前哭得死去活來。
“表姐因為偷竊的事情一心尋死,我攔都攔不住,都怪我太沒用了,不會遊泳......”
最終,她繼承了我父母的億萬家產,嫁給了我青梅竹馬的未婚夫。
再睜開眼,我回到了去參加生日宴會的這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