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老公是醫學界的權威,經他手的病人從無差錯。
卻在我的女兒急需換腎時,把唯一的腎源優先讓給了他的私生子。
隻因為私生子是個男孩。
小三在微博曬出醫院的父子合照。
“父愛如山,感恩老公給了兒子第二次生命!”
我在評論區留言。
“謀財害命,罪不容誅。”
老公立刻打來電話。
“你瘋了嗎?兒子是我的血脈,我必須救他!”
“女兒那邊可以再等,你別這麼自私惡毒,不然就離婚!”
好啊,那就看看誰先等不下去。
他不知道,在他簽下那份《器官捐贈知情書》的時候,我讓人在最下麵夾了一張遺囑變更協議。
女兒的命他不在乎,他自己的命,現在握在我手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