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資助多年的女孩,在大學報道後就被本市首富認了回去。
他們說她是當年抱錯遺失在外的真千金,並承諾會讓女孩接受最好的教育。
可我從他處得知,她入學不到一學期就主動退學了。
我心急如焚地找到洛家,正巧碰上他們在辦生日宴。
首富舉著話筒,宣布要將名下50%的股權作為成人禮送給女兒。
我心裏一鬆,以為女孩是要繼承家業,所以退學。
可我剛走近,就聽到那首富太太正和幾個闊太吐槽:
“還是我們自己養的女兒乖巧懂事,不像那個鄉下來的,一股窮酸味,簡直和資助她那個飯館老板娘一模一樣。”
“進了我們家,居然還敢跟菲菲搶東西,說什麼那是她養母送的,不識抬舉!”
“那種人,就該讓她在社會上碰壁,死了都沒人收屍!”
我的血液瞬間凝固了,原來生日宴不是給那丫頭辦的!
當天,我就掀了他們的宴席桌。
哼~飯館老板娘?
這座城市一半的商業大佬,當年都是吃著我的蛋炒飯苦讀出來的窮學生。
你們巴結的銀行行長,見了我都得喊一聲幹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