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人眼中,我是25歲殺進福布斯榜的商界修羅。
隻有妹妹知道,我會為了她想吃的蛋糕,開車橫穿半個城市。
她不是我的親妹妹,是我爸媽領養的孤兒。
父母去世後,我把她護在羽翼下,養成了不知人間疾苦的小公主。
妹妹十八歲生日那天,王氏集團的董事長找上門。
用一紙親子鑒定證明她是他失散多年的親生女兒。
老男人跪地痛哭,發誓要用餘生補償。
妹妹相信了血緣的力量,臨走前抱著我:“姐姐,你一個人要保重啊。”
我把準備多年的千萬嫁妝讓她帶走:“不開心就回家。”
可她這一走就失聯了整整三個月。
我扔下百億並購直奔王家,推開門,看到的畫麵讓我血液瞬間結冰——
我的妹妹跪在玻璃渣上,雙膝血肉模糊,正用舌頭舔幹淨另一個女孩故意踩臟的白鞋。
我渾身顫抖,一字一頓:
“我傾盡所有護她周全,你們卻讓她跪著舔鞋?你們怎麼敢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