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前,被男友退婚後,我嫁給了他爺爺。
婚禮當天,男友沈紹傑將我丟在婚禮現場,帶小青梅到民政局領證。
他一臉無所謂的看著我:
“如果我不和淺淺領證,她會被家人逼著去相親的,我不能看她跳進火坑。再等一個月,你和我就可以結婚了。”
所有人都以為癡情的我會心甘情願再等他一個月。
畢竟,我已經等了他七年。
可當天,我就接受了父母的安排,嫁給了他爺爺。
當然,說是爺爺,其實是他爺爺的遠方堂弟。
隻是輩分大,年齡卻比沈紹傑還小兩歲。
五年後,沈氏宗族開祠堂,邀請老公回國祭祖。
老公臨時有事,讓我帶孩子先回祖宅。
沒想到卻遇到了五年未見的沈紹傑。
“菀菀,我原諒你的不告而別了......沒想到你當初懷了我的孩子,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