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在紀念我們第一次相遇而買下的小島上,淘出了一顆價值百億的夜明珠。
所有人都以為他會將夜明珠送給我。
可在我們結婚三周年紀念日當天,他卻向全世界宣告:這顆夜明珠是他送給養姐的訂婚禮物。
“夕顏的勇敢,讓她在十年前將我從墜海的死亡邊緣救回,她的心軟讓喬雁南有機會將功勞攬在自己身上,逼迫我娶她。”
“如今我要讓一切回歸正軌,這顆夜明珠就是我對她愛的承諾。”
我成了搶宋夕顏救命之恩,還挾恩圖報的賤人,被人人唾棄。
就連我的父母,也咒罵我汙染了正直光耀的門楣,就該死在十年前的海嘯之中。
可沒人知道,我早就成了宋夕顏手下的一具碎屍。
而頭顱,正包裹在那顆成為訂婚禮物的夜明珠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