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命格至陽,混跡在人多的地方,做的是走屍的生意。
一天,我接了個大單,押送一惡靈魂歸故裏。
正午十二點,我準時坐上了人滿為患的大巴車,買了兩張票,將裝著骨灰的包袱放在靠窗座位上。
這時,半路上來一個身穿婚紗,滿臉匆忙的女人。
剛一上車,她就盯住我放包裹的位置。
“喂!我要坐裏麵!趕緊滾,不然你就死定了!”
我看著麵前女人熟悉到骨子裏的臉,紋絲不動。
“我買了兩張票,不方便讓。”
誰知道女人不屑嗤笑,拿起3萬元現金摔在我臉上。
“臭要飯的,不就是一張車票!我出3萬買了!”
“你知道我是誰嗎!我是首富獨女!要不是急著逃婚,你以為我會坐這破大巴!?”
“這些錢夠買你命了,趕緊給我滾!”
我依舊一動不動。
首富多有錢我不清楚,但走屍的規矩,若是惹怒惡靈,全車人都別想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