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上大學,媽媽說怕我亂花錢。所以我用的每一筆錢都要寫五千字的申請書。就連一杯4塊錢的檸檬水,都必須寫明前因後果。可我發給她後,卻被駁回了“喝水不就行了,養成奢侈的習慣以後怎麼生活!”“別總出去玩,隻會浪費錢!”我默默記下,從此婉拒了所有朋友出去玩的邀請。直到軍訓前,為了85塊的服裝費,我連夜寫完申請書。可這次我等了三天。媽媽還是沒有批準,她說:“才給你弟弟買了鋼琴,我現在沒錢了。”“你不穿迷彩服會死嗎?自己想辦法!”我苦笑著接受,再也沒找她要過一分錢。可後來,我坐上了陌生男人的邁巴赫。我媽知道後卻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