迎親當天,我的車隊剛到未婚妻家樓下,就被她弟弟攔住了車門。
他年紀不大,口氣卻不小,遞給我一份“合作計劃書”:
“這是我女朋友的產業規劃,想娶我姐,你必須先投資。”
我翻開一看,第一條就是:自願出資三百萬,作為我未來弟媳的“家族信譽保證金”。
見我沒說話,他又揚了揚下巴:“我未婚妻可是集團千金,她說這筆錢是考驗一下我們家的誠意。”
說著,他點開手機相冊,炫耀地展示一張女人的照片。
“看到沒?我準老婆,真正的白富美,咱們就是一家人,以後有你的好處。”
“你要是連這點錢都舍不得,讓我未婚妻看輕我們家,這婚我看也別結了。”
我看著照片裏那個巧笑嫣然的女人,皺起了眉頭。
這個所謂的集團千金,不是去年那個騙光我發小家產,已經被立案通緝的職業騙婚女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