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妻子白手起家創立的公司,遭遇競爭對手的惡意收購。
女兒作為技術核心力挽狂瀾,卻被競爭對手陷害竊取商業機密,麵臨牢獄之災。
我求妻子動用全部流動資金,為女兒請最好的律師團打贏官司。
她卻冷漠地掛斷電話:“一個賠錢貨也值得我賭上整個公司的前途?”
“我拿這筆錢去投資新項目,不比救她強?”
我抵押了父母留下的唯一房產救急,卻被告知妻子拿出關鍵證據坐實了女兒的罪名。
女兒判決那天,我妻子高調宣布她的新能源項目獲得千萬融資。
她摟著年輕帥氣的實習生說:“我們的孩子,才是未來的希望。”
我反手將公司股份以一元的價格轉讓給了她的死對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