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後不過半年,傅聿川把她的女助理帶回了家。
“珊珊年紀還小,脾氣不好,你忍著點。”
我點點頭,不哭不鬧。
但隻因林珊的一句“礙眼”,我就被傅聿川送到特殊的療養院調教三年。
爸媽為了找我掏空了家產,被要債的逼到跳樓。
我跪地求傅聿川借我500萬,他隻冷臉吐出兩個字:
“沒錢。”
可轉頭,就在拍賣會上豪擲3個億,為林珊拍下藍寶石項鏈。
我徹底心死,向傅聿川提出離婚。
他一把撕碎離婚協議書:
“沈時微,五年前,你爸聯合其他合作商,將我家逼到破產,將瑤瑤逼死,用盡手段讓我娶你,就該想到會有這麼一天。”
“現在這一切,都是你們沈家的報應!”
我被傅聿川軟禁在城郊別墅,日夜折磨。
直到我有了身孕。
可六個月後,他卻強行打掉了我腹中的孩子。
“沈時微,我爸媽的命,你爸媽還了。瑤瑤的命,就用你的孩子來還。”
“至於你,想死的話,隨意。”
我聽了傅聿川的話。
墜落深海,不見屍首。
可向來冷靜自持的傅聿川卻瘋了一般,在那片海域搜尋了半年。
啞著聲音,日夜喚我:
“時微,你回來,我不同意你死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