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影像診斷中心裏架起了直播,
當著數萬網友的麵,舉起消防斧砸向了我們學校的核磁共振儀,
在彈幕裏 “瘋了吧!”“那可價值幾百萬啊!” 的驚呼聲中,
我被趕來的警察帶走。
“警官先生,我有罪,快把我關起來吧。”
前世,我成了閨蜜的替罪羊。
她見義勇為,在去實習的路上施救中風老人,卻因操作不當致人死亡,
事後為了逃脫罪責留下了我的學生證。
沒想到那老人竟然是市長的媽,
市長報警將我抓走,我因為非法行醫致人死亡被判了十年。
父母也因為此事慘死。
我本想出獄後搜集到證據翻案,卻在出獄的前夜,
被閨蜜買通的獄友弄死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閨蜜正在見義勇為的這天。
既然她能誣陷我,
那我就製造一個全網絡都無法抵賴的 “在場鐵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