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婚夫的青梅惡意縱火傷人。
為了讓我替她頂罪。
我的未婚夫顧沉當庭作偽證,冷聲陳述:“那晚與我在一起的人是唐婉婉,不是她。”
竹馬江臨偷拿我的口紅,扔在案發現場,成為我洗脫不了的“鐵證”。
他們買通目擊證人,指認親眼見我縱火傷人。
大肆散播我的黑料,虛假P圖,造謠我是因為仇恨才出此下策。
法庭上,他們不顧我聲嘶力竭的哭喊,冷眼旁觀。
又在我被絞了長發,狼狽不堪的時候,來探望我說:
“言言,等你出來,我娶你。”
“對不起!以後我會好好補償你的。”
他們不知道,我的心早已死在那場審判裏。
為了防止我報複唐婉婉,他們特地交代讓我學乖。
監獄裏,我被關在最陰暗的牢房,每日與老鼠為伴。
獄警收了錢,對我極盡折磨,鞭打、電擊、冷水澆身,甚至逼我吞下腐爛的食物。
我的身體日漸消瘦,皮膚上布滿了新舊交錯的傷痕。
後來,他們紛紛哭倒在我麵前,哀求我能再看他們一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