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7年為了給父親湊醫藥費,我參加了校花組織的社會調研。
她承諾每過一關就給我一萬塊錢,我欣然同意。
沒想到第一關她竟找來幾個流氓將我侵犯,但為了醫藥費我咬牙堅持。
後來她得出結論——貧窮麵前,貞潔也是商品。
第二關她讓我在全村人麵前詳細描述被侵犯的經過,我因此被村民辱罵毆打,家人被趕出村子,竹馬與我解除婚約。
她得出結論——窮人在金錢麵前毫無下限。
就在我以為隻要挺過四關就能得到全部醫藥費時,她卻報警說我偷錢,我被判20年。
父親因此停藥回家等死,臨終前還被校花強迫觀看我遭侵犯的視頻,他最終咬舌自盡。
她又得出結論——窮人雖低賤但仍有羞恥心。
後來母親得知噩耗喝了兩瓶耗子藥身亡,她卻因此獲得卓越成就獎。
刑滿出獄那日,我含恨從樓上跳了下去。
再睜眼我竟回到被混混侵犯的大床上!
既然重來,我不僅要她的醫藥費更要她全部的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