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結婚三十年紀念日,我久違地去商場買了一條白色裙子。
年輕時我很喜歡白裙,但生孩子後,傅謹嚴從不讓我穿。
他嫌棄我因懷孕發福的肚子,強迫我穿黑色,說黑色遮胖。
後來他的小青梅蘇眉離婚住到我家。
我不僅負責一家上下七口人的衣食住行,還要單獨伺候小青梅。
她說洗衣機傷衣,衣服要我手洗。
說外麵的早餐不衛生,要我每天淩晨四點起來為她做精致的五樣早餐。
兒子傅霖也常常指責我走樣的身材讓他在朋友麵前抬不起頭。
我就這樣任勞任怨像頭老黃牛一樣活了三十年。
直到今天,傅謹嚴讓我為他小青梅洗腳。
看著蘇眉那張保養得當的臉我再也不想忍下去。
“我們離婚吧。”
傅謹嚴震驚起身,“離婚?不就是洗個腳,至於嗎?”
“至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