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媽為了讓我接受假千金,故意偽造證據,說我想謀殺她。
媽媽一臉痛心疾首:“因為我們不肯送走甜甜,你就要溺死她,這是蓄意謀殺!你怎麼那麼惡毒?”
大哥不聽我的辯解,執意要將我送進監獄:“我絕不姑息殺人犯,你敢害人,就必須接受法律的製裁。”
二哥更是甩了我一個巴掌:“殺人犯,你怎麼不去死?心腸這麼惡毒,難怪在孤兒院那麼多年都沒人領養你。”
全家眾口一詞,於是我被判了六年。
而我的未婚夫,不僅沒有想辦法救我,更是動用關係讓我在裏麵遭受百般折磨。
六年後,我終於學乖了。
可他們怎麼又希望我變回曾經那個意氣風發的真千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