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婚禮上,發小餘芷給了我6萬6的禮金,半年後她和表哥結婚,我隻回贈一本相冊。
當天餘芷就把我掛在社交平台上:“十年摯友,我送她6萬6禮金,她回禮一本破相冊。”
“大家幫忙評評理,這樣的情誼還該不該繼續?”
有人質疑:“相冊肯定隻是順手的小禮物吧,後麵還會補大紅包的。”
我冷笑著回複:“我是當事人本人。我確實隻送了相冊,也不會再補任何禮金。”
評論區頓時炸開了鍋,罵聲一片。
晚上表哥帶著一家人衝進我家,指著我鼻子破口大罵:
“這種不要臉的事你也做得出來!”
“收了多少禮金就該回多少,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!”
我兩手一攤:“錢都花完了,讓我怎麼還?”
姑媽拽著我的手不停勸說:“甜甜啊,做人不能這樣啊。”
“你要是真沒錢,姑媽拿退休金先替你還,但這筆賬你得認!”
我盯著躲在表哥身後一臉心虛的餘芷,冷冷一笑。
別說6萬6,就算她送我16萬禮金,我也照樣隻回一本相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