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本是京圈佛女,卻甘願為沈時安還俗。
可當我第九十七次提結婚時,他卻讓我再付出三次代價證明我的愛。
第一次為了名分,我衝進火災去救他青梅的狗,導致嚴重燒傷落下疤痕。
第二次為了愛,我主動為青梅輸血,結果得了重度貧血總會昏迷。
第三次為了婚禮,我卑微跪地為青梅捐了一顆腎。
可當我虛弱到失去半條命,詢問沈時安我有沒有通過考驗時。
卻聽見病房傳出男歡女愛聲,
剛換腎的青梅主動取悅他,全身沒有半點手術的痕跡!
「時安,你一直把她當狗耍,如今還騙走一顆腎,就不怕她知道後生氣嗎?」
沈時安滿臉譏諷,
「同樣都是養女,她一直挑撥你媽偏心,就該付出代價。」
「我不僅要她的腎,還要讓她腹中的野種給你賠罪,讓她活得生不如死!」
我苦澀摸向小腹,心如死灰。
原來我們的孩子,竟也是被算計的一部分
那我就再度剃發出家,回佛寺去,再也不回來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