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愛三周年紀念日,我和男友一家人商議婚事。
為了慶祝,我給男友準備了定製名表和一套市中心的房子作為訂婚禮物。
男友卻變臉道:“敗家娘兒們,你他媽竟然敢浪費我的錢?趕緊賣了給我弟湊彩禮!”
我體諒男友家庭困難,主動表示自己不要彩禮。
誰知男友卻急了眼:“不要彩禮不早說,趕緊把剛發你的紅包退我!”
我滿頭問號,打開手機,發現男友發了0.52元的紅包,備注彩禮。
男友理所當然地說:“你以為自己多值錢?0.52都是高看你了。”
“我弟女朋友陪嫁一套50萬的房子,你要有50萬,我也給你8萬彩禮。”
我氣笑了,他知道光我送的表就要500萬嗎?
我手撕過戶協議。
“既然你這麼想要50萬的房子,那這套2000萬的豪宅就養狗好了。”
“想要?那你跪下給我狗叫兩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