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故意撞毀高速收費站的欄杆後,反手報警把自己抓了起來,同車的閨蜜卻急眼了。
前世,我送她的孩子去醫院看病,不小心掀翻了路邊的油桶。
第二天,警察突然上門,說我肇事逃逸,撞死了人。
法院開庭時,我才發現閨蜜竟是死者家屬。
我質問閨蜜為何汙蔑我,她卻紅著眼躲在我男友身後。
“我婆婆連夜從鄉下趕來看孩子,卻被你撞死了。”
“就算你威脅我不讓我說出去,可不報警,我婆婆死也不瞑目。”
男友氣憤指責:
“你怎麼開的車,撞到的是人還是油桶難道還分不清嗎?”
他們故意造偽證,讓我賠付天價補償金。
十年有期,媽媽為了給我申冤奔波9年勞累而死,我在牢裏悲痛自殺。
再睜眼,我回到閨蜜孩子生病的那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