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蓮杯比賽前夕,街頭的小混混將我綁到了廢棄工廠。
三天後,我被找到時,十個腳趾上插著鐵簽。
未婚夫傅景珩用一千萬作為報酬,發布懸賞令,
小叔子傅景軒以淚洗麵,向來高傲的他跪求醫生保住我的性命。
可我被推入手術室時,聽到了他們兩個的談話。
“哥,棠棠畢竟是和咱們倆一起長大的,為了讓念念拿到金獎,找人毀了她的腳,會不會太過分了。”
傅景珩聲音冰冷,滿不在乎的說道:
“還不是因為沈棠太驕傲,她什麼都要壓念念一頭,害她得了抑鬱症,你不要忘了,念念的父親為了救我們而死,這是我們欠念念的。”
“沈棠是沈家千金,自幼享受榮華富貴,又和我有了婚約,就算失去貞潔也沒關係,畢竟,我會為了念念守身如玉的。”
我緊緊咬著下唇,任憑淚水滑落。
傅景珩,傅景軒,我這輩子都不能登上舞台了。
什麼狗屁愛情,我統統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