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鄉五年裏,唐月荷吃盡了苦頭,原本以為回家後一切就會好起來。她有丈夫有兒子,可是沒成想她回來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離婚,離開這兩個早已經容不下她的家。“同誌,你真的要申請離婚嗎?看戶口你還有一個兒子,夫妻之間還是要好好商議的。”辦事處大姐一邊打量著她的年紀一邊勸道。“我已經考慮清楚了,孩子的撫養我會爭取的。”“那好,那你們在文件上簽字就可以生效。”唐月荷一聽立馬簽上了自己的名字,帶上這份文件走出門後。因為她的心早就徹底死了。那天,唐月荷插隊回來發現外婆留給自己的戒指不見了,她慌忙下床開始找。好不容易在院子裏找到時。一個身影突然站在她身後:“表姐,我說我的戒指怎麼不見了,原來是你拿的!”唐薇薇說完就準備從她手裏奪走戒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