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親的時候,林希想證明自己是獨立女性。
“結婚後我不用你的錢,但我為你做的一切都要收取報酬。”
親朋好友都在等著,我不得已答應。
從那以後,我們把婚姻過成了生意。
“今天做了四個菜,手工費200,中途還倒了趟垃圾50,所以你要向我支付251。”
“昨天晚上是你要了四次,一次200,一共800。”
直到我失業在家,沒了經濟來源,她變得‘大度’起來。
“按理說你沒錢了,我應該停止服務。”
我心頭一顫。
這個女人,真的是和我結婚五年的妻子嗎?
“但我看你可憐,給你掛賬,不過我會收取百分之十的利息。”
我釋懷的笑了。
真不如請個保姆劃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