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失蹤三天,等找到時,屍體被隨意丟在賭場的正中央,不著寸縷的身上青紫遍布。
隻因賭場老板兒子將女兒當成賭注,在女兒拒絕他的表白後惱羞成怒捅死了她。
我將他告上法庭,以為證據確鑿。
卻沒想到身為醫院院長的丈夫,竟幫著殺人凶手偽造精神病證明,
還以受害者父親的身份,給犯人出具了諒解書。
“家寶馬上要高考了,要是你給他留下案底,會毀了他一輩子的!”
“一個賤女娃而已,死了就死了,要是讓家寶輸了賭注,那他的臉往哪擱?他以後可是要繼承賭場的!”
後來我才知道,趙家寶是他初戀情人的兒子。
女兒的死,倒成了他討好白月光的投名狀。
我悲愴的跪在了市政府門口,拿出抗戰時期國家寫下的天價欠條和一級功勳章:
“我什麼都不要,隻求還我女兒一個公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