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婚當天,婆婆拿出一張兒媳婦同意書拍到我臉上:
“別以為你憑著肚子討好阿琛就能一路暢通!告訴你,我這關可不好過!”
我蹙眉撿起考核表看了一眼,渾身一僵:
“三年抱倆,五年抱三,否則自願歸還所有彩禮。”
“一年無休伺候老公衣食住行,任勞任怨不可對外哭訴,財政大權歸婆婆手裏。”
“娘家有難不可幫,婆家有難必須幫。”
“不可忤逆公婆,必須畢恭畢敬、隨叫隨到。”
“以上均自願簽字,如有違反任意一條罰款一百萬。”
我氣紅了臉叫來男友,一向站我這邊的男友卻突然改了口風,不耐煩道:
“行了,你都懷孕了,簽個字的事矯情什麼?”
我死死咬著唇,強迫自己保持冷靜,轉身給哥哥打了一通電話:
“哥,你說得對,有福之女不入無福之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