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妹虛榮,在學校偷拿女同學的新衣服穿。
被抓後還死不承認。
甚至連累大哥將對方家裏的弟弟揍成重傷。
當晚,爸媽提出抽簽要我們三人中一人去頂罪。
而我抽到了最長的簽。
蹲了二十年的牢。
可當我出來時,三弟無意中透露原來真正抽到簽的是他。
而媽媽為了不讓弟弟坐牢,故意做了手腳。
我心瞬間寒了。
大哥早就成為了市裏的一把手。
三弟也當了個小老板 。
小妹更是嫁給了好人家,有兒有女,幸福美滿!
隻有我除了二十年的牢,什麼也沒有。
甚至回到家,媽媽也對我多有嫌棄,指責我那時候沒看好妹妹,釀成大禍!
渾渾噩噩下,我死於疾馳而來的汽車之下。
再次睜眼,我又回到了小妹偷拿同學衣服的那天。
這次,我不做犧牲品了。